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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的通知

发布人:郭星日期:22-04-20 16:46浏览数:

各二级单位:
  为维护图书馆良好的公共秩序和舒适的学习环境,保证馆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打造更加优质、文明、安全的图书馆,自即日起,学校将规范图书馆读者文明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读者入馆请保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二、严禁携带任何食品(含饮料)入馆。
三、馆内严禁吸烟。
四、禁止在朗读室外大声朗读及大声交谈(包括接打电话)。
五、严禁占座。学生每次自修结束时,必须带走各类随身物品,学生离开自修座位超过60分钟,不带走的随身物品视为占座物品,图书馆工作人员会不定时巡查并清理占座物品,被清理的占座物品如有丢失或者损坏的后果自负。
六、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管理引导者,将被列入“不文明读者名单”在图书馆大屏幕实名通报批评,并通报所在学院,性质恶劣的,由学校学生工作处按《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辑:郭 星
责编:谢 萍
审核:王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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