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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罗艳日期:21-03-04 17:11浏览数:
凡本学期所借图书还书时间在2021年1月15日以后的图书,都可顺延至2021年3月10日前归还。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还者,将按实际超期天数缴纳滞纳金。
图书馆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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