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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集中学习制度

发布人:吕素娟日期:22-07-14 11:28浏览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进广大教职工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推进教职工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原相关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制订本制度。
一、学习对象
  全体教职工都应当参加政治理论集中学习。
二、学习时间
  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寒、暑假除外),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课时。党委宣传部根据学校党委理论学习整体安排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确定学习内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的具体安排。
三、学习方式
  采用精读原著(文件)、专题讨论、观看视频、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集体学习,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四、学习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和理论;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五、学习任务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积极引领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学校发展目标上来,凝心聚力推动学校全面发展。
六、组织管理
  校党委统一领导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党委宣传部对全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宏观指导、统筹管理和部署安排,制订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定期编印发放理论学习资料和辅导教材。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日常学习的督导和管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单位年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建立健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制度,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学习情况总结等,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七、督导考核
  督导办会同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各单位理论学习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总结学习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各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中层干部和部门综合考核,同时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学习宣传
  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利用二级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本部门理论学习的动态、经验和成效,调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党委宣传部利用校网、广播、微博、微信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在理论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努力在全校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编辑:吕素娟
责编:谢 萍
审核:王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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