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提高党员的思想理论素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支部学习活动,在原有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制订本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切实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坚守初心和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习时间
党支部每年组织学习不少于12次,每年组织党课学习不少于2次。如遇急需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学习的内容,安排临时学习;具体时间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一并安排。
三、学习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和理论;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知识和理论;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参加范围
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五、学习形式
(一)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既学习政治思想理论,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既重视宏观层面的把握,又着眼于具体问题的解决。
(二)坚持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采取集体讨论、交流发言、观看影像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分散自学时要求按照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安排自学内容,或按通知要求的内容进行,并做好学习笔记。
六、学习要求
(一)党支部学习实行支部书记负责制,支部书记负责集中学习的主持或指定其他支部委员主持、学习计划和内容的审定、组织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等。
(二)宣传委员负责制订学习计划,报支部书记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学习材料的准备,学习时间和内容的通知与考勤工作。
(三)坚持完善创新“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
(四)参加人员要妥善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支部书记请假。学习的出勤状况同评优结果挂钩,无故缺勤两次以上者,取消当年“优秀党员”评选资格。
(五)学习中,手机设置静音状态,无特殊情况不在学习室内接(拨)电话;要认真记录学习内容,以备查阅;做到学习签到簿、会议记录簿、个人笔记簿“三簿”齐全。
编辑:吕素娟
责编:谢 萍
审核:王 昊